持續進修基金(CEF)
持續進修基金(CEF)
持續進修基金CEF資助特點
- 以個人為單位
- 如未曾動用持續進修基金:
首HKD10,000政府資助8成,只需付2成學費;
其後HKD 15,000政府資助6成,只需付4成學費。 - 必須報讀CEF認可和已獲審批之課程
- 須考試和做功課
申請CEF要求
- 申請人須屬香港居民,並擁有香港居留權、香港入境權,或有權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(身份證載有A/R/U),或持單程證從中國內地來港定居
- 基金課程開課時必須年滿18歲;就2022年8月1日或以後開課的課程,現行規則不設一般70歲上限
資助撥款條件:
- 出席率:百分之七十
- 功課及考試必須合格, 整體分數的百分之五十
- 必須年滿18歲
- 於成功修畢課程後的一年內遞交申請
(註:根據成功修畢課程日期或指定的語文基準試的考試日期,以較後者計一年內)
